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19〕7号)的要求,经过院团自评、审核复评、会议评议、综合定级等考核程序,2021年度省级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综合定级工作已完成,现将综合定级结果予以公示,一、优秀3个云南省话剧院(95分)云南省京剧院(94分)云南省花灯剧院(93分)二、良好3个云南省滇剧院(87分)云南演艺股份有限公司(85分)云南省杂技团有限公司(83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疑)义,请于公示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或机关纪委反馈,艺术处联系电话:0871—64608324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871—64608344云南省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