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保障我市水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0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均对大力发展海水淡化产业作出明确部署,是我市对国家、省有关文件的有效落实,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反渗透膜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及应用示范项目”,为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推动了我市海水淡化产业的长效健康发展,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