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发改综合发〔2022〕42号关于对2021年度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业务工作评价表彰的决定各辖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发改委、镇江高新区科发局:2021年,面对疫情影响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持续推进产业强市“一号战略”,经济运行、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战略谋划、“双碳”落地、开放合作、民生保障、安全稳定等各项重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度镇江市发展改革系统业务工作评价办法》(镇发改党组发﹝2021﹞284号),通过对重点指标、工作任务、加减分项等环节进行打分,决定对2021年度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业务工作进行评价表彰,名单如下:第一等次镇江新区经发局扬中市经发局句容市发改委第二等次丹阳市经发局京口区经发局丹徒区经发局第三等次镇江高新区科发局润州区经发局希望相关单位相互学习、共同提升,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在新一年工作中更好地争先进位、干出实绩,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争得新荣光奉献更多智慧和力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