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今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开展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应在2022年12月1日前登记,已经登记过的不再重复登记,三、登记流程1.成果登记申报单位登录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按要求在本单位公示并出具公示函(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成果登记申报单位携带本单位公示函、电子版系统导出文件等报送至县(市、区)科技局或科技主管部门,3.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集中公示(不少于7天),以电子版格式一并报送,省科技厅在登记材料审核完成后,由市科技局负责向成果登记申报单位发放登记号,负责成果真实性审查、成果信息录入、相关信息公示和登记成果集中报送等工作,相关成果优先登记,在2022年12月1日前可随时登记,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