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社区、乡镇、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如下:一、符合补贴对象条件(一)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就业困难人员【户籍制改革前必须是城镇户籍(非农)】,(二)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且履行社会保险缴纳义务的,二、申报流程(一)申报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户口复印件一张,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张,(二)资料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审核合格后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三)网站公示对录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的补贴名单,三、补贴年限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计算,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补贴时限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不分缴纳档次)五、申报补贴受理地点花垣县城北政务大厅三楼人社就业窗口,六、受理时间咨询电话:0743--7218433截止2022年11月30日正常工作日花垣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