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季度评估对象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莞培养(实践)满3个月的研究生,研究生制作PPT向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汇报本季度科研工作情况,三、具体工作安排(一)网上提交环节:10月11日——10月22日1、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研究生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表》电子版,通知企业导师和高校导师登录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http://dgstb.dg.gov.cn/dgyjs/)对研究生提交的季度评估表进行审核,3、培育管理机构提交《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培育管理机构季度评估工作安排表》(附件1)到研究生中心备案,(二)现场汇报环节:10月13日——10月31日1、培育管理机构与企业、导师、研究生联系,2、汇报完成后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对研究生在本季度的科研工作情况给出意见或者建议,3、培育管理机构将本次汇报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签到表》(附件2)、《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现场记录表》(附件3)等资料进行整理收集并在本季度评估工作完成后将资料扫描上传到研究生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现场汇报的时间被压缩至10月31日之前,请各培育管理机构协助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资料的提交,(二)请各培养(实践)单位协助安排现场汇报的会议室及相关设备,并协调安排企业导师和培养(实践)研究生现场汇报时间,只需提交《研究生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表》并让高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审核,(五)截至2022年8月31日在莞培养(实践)未满3个月的研究生,附件:1.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表2.培育管理机构季度评估工作安排表3.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签到表4.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现场记录表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2022年10月10日附件1: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表.doc附件2:培育管理机构季度评估工作安排表.doc附件3: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签到表.doc附件4: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科研季度评估现场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