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实施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提升方向,三、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本次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以各市、县(市)为实施主体,(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1.申报要求(1)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并填报《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同一企业已有项目列入2021-2022年度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的,(二)省级节能降碳(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项目申报要求1.申报要求(1)由市、县(市)经信部门,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参与入库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库,填报《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清单(节能降碳)》(附件4),同一企业已有项目列入2021-2022年度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且未完成验收的,审核企业申报的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材料,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项目由省经信厅按竞争性遴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向项目由省经信厅组织专家论证后,对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入围的项目计划,附件:1.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表.doc2.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清单.doc3.浙江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年).doc4.浙江省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清单(节能降碳).doc5.浙江省省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请报告.doc6.资料填写说明.doc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