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企业资质从一级升到特级的奖励200万元,总承包企业资质从二级升到一级的奖励6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从二级升到一级的奖励30万元,对选择优秀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社会投资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外总承包企业优先选择优秀建筑企业参与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业务,本市建筑企业外出经营工程项目的,给予独立承建单位100万元奖励、参建单位30万元奖励,鼓励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设计企业转型为工程总承包企业,促进企业向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发展,兼并甲级设计企业的奖励30万元,兼并乙级设计企业的奖励15万元,对建筑企业主导编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别给予10万、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十五)鼓励建筑业企业自主创新,做好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三服务”工作,鼓励有关项目平台单位积极主动服务建筑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