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申报九江市2021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九商务字〔2021〕59号),经企业申请,相关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上报,市商务局、财政局审核,2022年9月29日市商务局党委会通过,现将2021年度省级商务发展(组织开展汽车展览展销活动)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方式:0792-8139232九江市商务局2022年10月10日2021年九江市汽车展览展销活动补贴资金安排表(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