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应富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的建议,现答复如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整合资金、整合项目实施楚南路(楚雄段)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创建工程,示范引领带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二是积极开展创建省级或州级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抓实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项目,支持鼓励乡镇利用有限的资源,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并在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相关奖励机制,楚雄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