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21〕50号(科技))及《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备案众创空间名单的通知》(浙科发高〔2021〕61号)文件精神,经科技局审核,现决定给予宁波宏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财政补助奖励资金150,000元,其中: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区级奖励,1家企业,150,000元,本次款项从科技项目专项科技创新(孵化)载体-2022列支,通过甬易办直接支付,各单位收到款项后,请按有关规定入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