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奖励对象招商中介(下称“中介”)是指引荐并促成高质量产业项目在火炬高新区落地、运营、纳税的关键单位或个人,在项目落地后按不同情况给予中介一次性奖励:其中对引进落地注册资本2亿元(不含)以内项目的中介奖励5万元,对引进落地注册资本2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项目的中介奖励10万元,对引进落地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项目的中介奖励20万元,(二)引进项目在落地后两年内单年度实缴注册资本内资部分(不包含厦门市域内的财政、国有出资部分)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或外资部分折算成人民币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三)引进项目在落地后两年内单年度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500(含)万元以上的,(四)本办法与《厦门市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实缴注册资本奖励、地方经济贡献奖励、重点项目叠加奖励属于同类项的,各招商单位应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向火炬管委会招商处报备,第一条奖励对象招商中介(下称“中介”)是指引荐并促成高质量产业项目在火炬高新区落地、运营、纳税的关键单位或个人,在项目落地后按不同情况给予中介一次性奖励:其中对引进落地注册资本2亿元(不含)以内项目的中介奖励5万元,对引进落地注册资本2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项目的中介奖励10万元,对引进落地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项目的中介奖励20万元,(二)引进项目在落地后两年内单年度实缴注册资本内资部分(不包含厦门市域内的财政、国有出资部分)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或外资部分折算成人民币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三)引进项目在落地后两年内单年度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500(含)万元以上的,各招商单位应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向火炬管委会招商处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