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金融机构: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金融支持绿色金融改革推动绿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财金〔2021〕17号)和《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南财金〔2022〕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贴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贴息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南平市绿色金融资金池白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南财金〔2022〕18号)精神,经审核纳入南平市绿色金融资金池白名单且银行审核后放款的企业,对202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发放的白名单企业贷款,全市每年贴息总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企业一个绿色项目有多个贷款合同的,以当年度总投放贷款金额享受贴息,入库绿色企业的绿色贷款每年度新增部分享受当年度贴息,每个企业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含),小于1000万元的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计算,向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核后依程序予以拨款,申报银行提供以下材料:(一)贷款贴息申请报告,三、其他事项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