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8号)的规定,2022年度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已经下达,为保障企业顺利便捷地办理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本次拨付办理时间为9月26-28日(星期一至星期三,二、需提供材料企业需提供《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两项材料,如公司名称有变更,需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三、有关要求(一)账户证明要求《账户证明》由企业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确认并打印(操作方式见附件1),账户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二)收款收据要求请企业出具正式的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2),收款金额按照下达的资助金额填写(见附件3),收款收据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五、联系方式及地址咨询电话:82975809、82975850、83569972、83569970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88101744、88127031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09号绿景NEO大厦B栋一层大厅特此通知,附件:1.账户信息确认操作指引2.收款收据填写格式样版3.2022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表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2022年9月26日相关附件:附件1.账户信息确认操作指引.docx附件2.收款收据填写格式样版.docx附件3.2022年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