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2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的通知》等精神,现下达2022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一笔扶持资金602万元,本次资金从《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甬财农〔2021〕1342号)支出560万元,列报“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科目,从奉化区2022年年初预算“低收入农户扶持”项目中支出42万元,列报“2120815农村社会事业支出”科目,请你们收到款项后,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低收入农户精准扶持增收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奉农〔2022〕165号)相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扶持资金安全、高效,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低收入农户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项目第一笔扶持资金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类别镇(街道)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财政核定补助资金本次下达资金备注市级区级小计1市级溪口镇石门村笋制品集中加工项目石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15215110-110其中市级资金下达110万元,溪口镇2021年结余资金配套38.5万元2莼湖街道莼菇方舱项目莼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0030017042212其中市级资金下达170万元,区级资金配套42万元3区级萧王庙街道光伏发电项目萧王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50250175-175-4莼湖街道商铺投资项目莼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50150105-105-合计91591556042602-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