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基金合伙协议(或章程)应约定基金公司对子基金违反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二、管理机构要求子基金一般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三)投资于玉环市内企业和项目的资金(包含子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受托管理的其他基金)总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产业基金政府出资金额的1.2倍,制定运作方案、项目征集、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公示、投后管理等,明确项目政策目标、投资总规模、产业基金出资比例、让利方案、退出方案等事项,7.基金管理机构根据项目投资方案和协议主要条款,基金管理机构应在1个月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报批,(二)效益类项目投资管理程序,效益类项目由市金控公司委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预审,市金控公司根据基金管理机构相关报告进行复审,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对决策通过的项目进行基金投资,4.政策性子基金投资项目不符合本办法及相关运作方案政策导向的,(四)基金管理机构督促产业基金投资合作的子基金管理人、项目企业建立重大事项披露制度,子基金管理人要将子基金投资运作、项目进展、股本变化和资金使用等情况报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政策类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交市金控公司审核后报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