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商务局关于2021年湛江市扶持水海根据《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湛江市扶持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湛商务〔2021〕148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我局制定了2021年湛江市扶持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7日——13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附件:2021年湛江市扶持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湛江市商务局2022年2月7日(联系电话: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3620137)附件2021年湛江市扶持水海产品和冻肉进口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单位:元序号所属县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金额1经开区全联集采水产品(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培育交易中心方面4533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