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区又涌现出一位典型人物,现将事迹公示如下:刘爱红,1967年1月生,南洋镇兴隆村村民,多年如一日地服侍因抗战致残退伍的公公和智力二级伤残且偏瘫的婆婆,30年来刘爱红承担了照顾两位老人的重担,2014年婆婆因病偏瘫且近两年病情几次告危,为方便照顾两位老人,刘爱红日夜守在床前,刘爱红30多年的孝道感染着周边群众,村民们常常津津乐道于她的善良和贤惠,2021年11月当选盐城好人,公示时间:2022年2月7日—2月14日,盐城市亭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