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社会组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官渡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官渡区委统战部将组织开展2022年服务官渡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服务对象:官渡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四、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一)官渡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组织建设(二)活动阵地建设(三)平台载体建设(四)思想教育引领五、项目具体目标1.完成官渡区新的社会阶层联合会换届工作2.充实街道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服务团并组织相关社会服务活动,六、项目申报要求(一)云南省内相关社会组织均可申报,(二)项目申报书应当明确现有工作基础、项目预期目标、具体工作举措、实施团队、进度计划、经费预算以及有可衡量和可获得的绩效目标等内容,(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不纳入项目库:1.未参加年检,4.近3年内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绩效考评差、会计信息不实、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的项目单位申报的,七、项目申报方法(一)参加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请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gdtzb7173449@163.com,经评审通过后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印章报官渡区委统战部办公室,(二)所有申报项目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项目须由申报组织自行完成,附件:项目申报表中共官渡区委统战部2022年9月22日附件1中共官渡区委统战部2022年度服务代表人士项目申报表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申请金额(万元)市级财政区级财政自筹合计项目起始时间项目结束时间实施期限1年项目实施单位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工作重点及范围和方向2.项目的具体目标3.项目的受益对象三、项目计划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四、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计量单位标准单价(元)数量/任务测算依据/数量构成或来源申请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资金总额(万元)合计:五、项目管理1.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情况2.项目实施主体3.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4.项目实施内控机制5.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六、绩效目标指标名称指标内容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说明申报附件项目申报学会意见项目申报负责人(签字):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中共官渡区委统战部2022年度服务代表人士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