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完善南宁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其中南宁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项目需与我局联合申报,申报条件如下:一、项目名称南宁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一)申报条件1、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年度走访企业不少于100家,3、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专利周期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和培训活动,2、同一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最多可与3个辖区联合申报,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项目(一)申报条件1、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申报工作,2、成立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建设工作方案,完善各项保护和促进工作措施,(二)、申报附加条件1、本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申报,亦可与相关机构联合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或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优先,附件: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23日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