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本政策措施支持的对象是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商事登记、税务及统计关系均在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的企业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二、奖励扶持政策措施第一条我区用人单位引进和培育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到我区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受理部门:党群工作部、党群服务中心)第三条我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担任技术顾问、特聘专家等职务,单个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对在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出站后留我区创业的博士后,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3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受理部门:党群工作部、党群服务中心)第七条开展“科技城新区直管区英才计划”评选,按照杰出人才每人每年3万元、行业领军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青年拔尖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在站博士后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每个单位每年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工作补助,(受理部门:科技创新局、党群服务中心、党群工作部)第九条我区企业(不含房地产)和科研院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高级管理人才(不超过3名),(受理部门:党群工作部、各相关部门)第十条向我区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科技城新区直管区人才服务绿卡”,(三)享受本政策措施奖励、补贴的企业应当承诺原则上不得将商事登记、税务、统计关系迁出我区,(四)符合本政策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六)本政策措施由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出台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