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市级绿色工厂(园区)名单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工信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和市级绿色工厂(园区)名单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和市级绿色工厂(园区)名单(一)工作内容,遴选确定本辖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3.绿色工业园区各区要按照工信部《通知》中绿色工业园区要求,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各区要按照工信部《通知》中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要求,要按照工信部已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对应开展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自主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绿色设计产品不需要第三方现场评价),按照各区要求向所在区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组织企业或园区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见工信部《通知》中的附件6-9),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在我市开展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的机构要满足工信部《通知》中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基本条件要求,在推荐申报市级和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工作中,同一法人的评价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本批次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进行报送,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2.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3.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审核汇总表2022年9月21日(联系人: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