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龙门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项目展示基地遴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遴选条件在龙门县区域内有意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并具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仓储加工、库棚等场所的农业经营主体、农化服务组织,通过公开遴选基础条件较好、诚实守信的2家实施主体,扶持和培育建设为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符合实施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农业经营主体、农化服务组织通过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审核上报,由农业农村办公室汇总上报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三、材料申报申报表(通过龙门县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规定的内容填报,秸秆仓储加工、库棚等场所不同角度近期彩色图片3张以上和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14号,四、遴选评定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遴选标准,对申报的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主体采用室内审核和现场核查的方式,五、联系人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梁文彬,附件:1、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补助办法.docx2、《龙门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遴选申报表.docx龙门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