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交〔2022〕45号正文内容鄞州区辖各出租车企业: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资金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2〕4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区出租汽车行业2021年度费改税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尽快按实做好驾驶员费改税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二、补贴金额的核定各出租车企业要依据经公示的补贴资金分配标准,公平公开地做好驾驶员的费改税补贴资金公示和发放工作,各出租车企业要完善费改税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和资金分配标准等公示公开流程,由国汇公司按实制定补贴资金发放清单,经公示并承诺实际费改税承担人与银行卡号相符,由鄞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直接发放至实际费改税承担人,四、工作要求(一)坚持费改税成本支付者受益的原则,各出租车企业严格按照谁做发谁、实做实发、日夜班平均分配等原则,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实际承担费改税费用的出租车经营者,按实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各出租车企业要做好相关台账建设工作,附件:2021年度鄞州区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