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聘任院士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就做好2022年度聘任院士生活和科研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通知所称聘任院士是指人事关系在省外,二、申报条件用人单位引进聘任院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2022年度聘任院士生活和科研补助经费:1.用人单位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鲁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行业组织,2.用人单位与院士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协议备案”“过程描述”“经费申报”的流程为符合条件的聘任院士申报经费,在系统中填报院士来鲁工作时间(采取灵活方式开展工作的计入来鲁工作时间)、协议履行情况、取得工作成效,用人单位在完成“协议备案”和“过程描述”后,四、材料报送与审核聘任院士材料由申报单位通过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住鲁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省直部门(单位)所属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其他各类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五、其他事项1.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聘任院士在鲁工作情况,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聘任院士生活和科研补助经费申报的审查、核实及绩效评价工作,联系人:彭衍财0531-5178757118553176016刘思佳0531-5178757715562581391附件:操作手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9月20日文件下载:关于做好2022年度聘任院士经费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