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与高产促进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1.科技创新综合服务方向项目内容:针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论证、预算评审、异地评审的需求,探索研究科技计划项目标准化评价,进一步提升科技项目评价的科学性水平,走访服务企业、机构不低于50家次,宣讲培训受益企业、科研机构不低于5000家次,针对科技奖励申报、科研项目管理、技术交易和企业创新服务等不同需求,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申报项目必须涵盖本指南所要求的项目内容和考核指标;3.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或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服务经验、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4.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三、资金支持方式1.项目执行期1年,四、申报说明(一)申报渠道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2”—“产业集群培育专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022年青岛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与高产促进专项”,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三)项目受理时间项目申报单位须于系统申报开放时间(2022年9月22日9时至2022年9月28日17时)内完成在线申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