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延长第二届天津市引导基金理事会任届期限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22年6月1日,我市印发了《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22〕4号),新设立了天使母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子基金,原有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再新增设立子基金,为继续做好原参股天使、创投子基金的重大事项后续管理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延长第二届引导基金理事会理事任期至原引导基金相关工作结束,按照《天津市引导基金理事会规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原委派的孙丽华、姚春征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理事,由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请任期理事发挥专业优势,按照《天津市引导基金理事会规程》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特此通知,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2022年9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