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2022年实施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5至10个,二、试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以下简称“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三)有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年度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计划和中长期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规划,(四)具备与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相匹配的资源、设施、场所等条件,开展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础设施设备情况,近年来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开展情况,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工作年度计划等,工作人员资质、学历复印件,提出承担重庆市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探索形成一系列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好做法、好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对承担单位日常活动和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五)其他事宜申报单位(企业)应按要求认真填报《知识产权文化教育传播基地建设试点项目申报表》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