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榕委办〔2020〕4号)和《福州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榕委办发明电〔2022〕4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农村创新创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1.星创天地的运营单位必须是具有较强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服务等完善的管理文件,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5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二)申报材料1.福州市星创天地申请表(见附件1),2.星创天地运营机构注册证照复印件,3.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在孵企业(团队)与服务场地分布图,4.星创天地运营情况与服务模式介绍,内容包含星创天地基本情况、运营方案、孵化服务队伍、创业导师等创业服务以及2个(含)以上典型案例(重点介绍星创天地如何帮助创业企业和团队解决问题),5.在孵、毕业的创业企业(团队)名单(包含企业名称、入驻时间、企业成立时间、毕业时间等)、企业(团队)简介、相应的项目简介及取得的成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协议复印件,7.星创天地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材料,11.星创天地运营管理制度文件(包含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以及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等),2.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签章,并将申请材料(一式3份,申请表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福州市星创天地汇总表(见附件2)和推荐函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社农处(地址:东部办公区3号楼518),四、联系咨询方式市科技局社农处8803089083333531附件:1.福州市星创天地申请表2.福州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