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第三方评价机构、前六批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我局拟开展工信部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敦促我市已获得工信部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分别填报《动态管理表》和《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二)申报企业或园区应按《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名单的通知》(厦工信创新〔2021〕77号)要求,申报单位应是已纳入培育名单的工业企业或园区,(三)请申报企业或园区于2022年10月15日前按工信部《通知》要求,(四)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评价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工作,组织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每年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请厦门市获得工信部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填报绿色制造动态管理表(含电子版和盖公章PDF扫描件),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表》发至邮箱xmgxjcxc@xm.gov.cn,三、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求(一)已列入工信部或省工信厅推荐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二)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工信厅节函〔2017〕564号)开展工作,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评价机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话:2896801电子邮箱:xmgxjcxc@xm.gov.cn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35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