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的通知》(泉工信能源〔2022〕154号)精神,现就2022年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奖励项目范围包含节能技改(消纳自发可再生能源项目视同节能技改)、循环经济、兑现性奖励、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其中2022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节能项目须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新增投资额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未按规定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任务的重点用能企业(2022年新增建设任务企业除外)申报的项目,根据节能量按每吨标准煤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每家给予3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获评国家级、省级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通过工信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给予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2.节能技改与循环经济项目材料要求如下:(1)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材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申报企业请于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五、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能源科:联系人:李灿锋86381878邮箱:nyk86381878@163.com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15室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苏荣誉86382269附件:1.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2.单位和项目基本情况表3.行业名称及编号4.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安市财政局2022年9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