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以下简称国家局《通知》)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粤知〔2022〕93号,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项目要求请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按照国家局《通知》的参评项目要求组织本园区企业申报,四、高校、企业自荐项目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规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请通过院士途径推荐的我市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国家局《通知》的要求,六、通过其他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项目申报的要求依国家局和省局《通知》要求,我市单位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项目推荐材料的,列明推荐项目专利号、专利名称、申报单位、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含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三)相关申报书及具体材料要求请直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五)请向我局申报推荐项目的单位,八、时间要求(一)拟使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和深圳市推荐名额的项目请于2022年9月26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件)报送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拟使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推荐、高校、企业自荐、院士推荐的项目请于2022年9月30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件、推荐自荐函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深圳知识产权局,(二)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项目推荐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