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贴标准: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财政部门给予用人企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项费用社会统筹部分资金总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申请年度前一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二、申报资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资金申请报告,3.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表;4.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资金明细表;5.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人员名册,6.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与新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第二页与尾页的复印件,8.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票据原件及复印件,9.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申报→审核→复核→拨付资金四、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工作时限:每年3月底前向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上一年度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材料,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按标准拨付补贴资金后,于每年5月底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材料复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