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人(即所申请项目的负责人,下同)、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二)申请书填报项目申请人登录管理系统,根据通知和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和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其中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签字页原件由项目申请人留存备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四)归口管理部门线上推荐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省管国有大型企业和中央在黔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其他企事业单位须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科技局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和推荐,不需要对推荐的申报资料盖章,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说明理由,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项目申请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和推荐,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2.项目申请人须是申报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且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的工作单位进行申报,4.须符合指南对项目申请人、参与人员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要求,以及管理系统提示要求提交附件材料,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3.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履行审核和推荐责任,确保推荐的申报项目真实完整、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