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各行业质量品牌标杆,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期限2022年1月30日至2月14日,二、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要求(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均可以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需针对具体条款提出并列明理由,(二)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三)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需将纸质版本(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和可编辑电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lvwm@shunde.gov.cn,三、其他事项征求意见建议期结束后,我局将统一处理收到的意见建议,同时将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反馈给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