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结果的通报》(粤交综运字〔2021〕292号)和《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公布2020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的通知》(粤运货函〔2022〕5号)予以公示,请各企业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结果的通报(粤交综运字〔2021〕292号).zip附件2: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公布2020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的通知(粤运货函〔2022〕5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