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秩序,强力推进“中国药都”建设,迎接樟树药交会的胜利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促进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联合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1月30日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各药材经营户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剧毒、高毒农药熏蒸的中药材,(三)不准未经许可经营罂粟壳、麻黄草类等违禁中药材,(四)不准非法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五)不准经营28种毒性中药材,(六)不准经营中药饮片(药品标准和炮制规范及相关部门允许初加工中药材、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除外),(七)不准经营提取后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废弃物,(八)不准未经许可经营国药准字药品(包括国药准字中药材、中药饮片、药用空心胶囊等),(九)不准经营含有虚假标识的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花茶类,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