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企业:为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市监办〔2022〕109号,决定启动福州市2022年度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做好以下工作:一、申报主体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申报条件本通知所称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包括以下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一)在海外遭遇国外政府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的调查中获得胜诉、和解或被判定不侵权的,(二)在海外遭遇国外企业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发起的诉讼或投诉中获得胜诉、和解或被判定不侵权的,三、补助范围(一)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胜诉或和解成功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四、申报方式采用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初审后集中申报的方式,请各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做好相关工作:(一)指导申报单位单位下载《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装订整齐(一式叁份)后报送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初审,(二)对申报单位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请县(市)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深入调查了解本辖区涉及美国337调查、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情况,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的通知2.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申报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