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单位可对技能培训类任意职业(工种)的一、二、三、四、五级或专项能力申报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开展同等级或低等级相应职业(工种)技能培训或相应创业培训,(2)申报的每个职业(工种)均须配备2名及以上理论课教师和2名及以上实训课教师(其中专职教师至少1名),实训课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相关职业(工种)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训课教师的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应不低于所执教的职业(工种)等级,(3)专职教师须与参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2、创业培训:(1)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后续服务组织工作,(2)有2名及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创业培训讲师合格证书》、与参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专职教师,还须具备2名及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与参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专职教师,专职创业指导专家须与参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兼职创业指导专家须与参评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协议(公办学校教师须经原单位同意),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申报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上午8:00,大学生创业培训申报评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上午8:00,在本次评审之前未开展相关职业(工种)补贴性培训的单位或职业(工种),附件:1、淮安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参考目录2、申报评审须知3、申报评审材料格式4、评审评分细则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9月7日附件.doc淮人社函1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