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文件规定:“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经我局审核,贡山县自来水厂符合补贴条件,涉及应届高校毕业生1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补贴,共计补贴5,000.00元(伍仟元整),对资金支付如有异议,请向贡山县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886-3511277公示期: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6日附:贡山县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