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经济促进)局:根据《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商务字〔2022〕47号)和佛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扶持对象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法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二、支持方向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扶持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发展,三、申报材料要求1.支持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发展,填写《佛山市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情况介绍等事项(申请报告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申报期内企业新增加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含)以内的直营店,填写《佛山市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情况、新增直营店情况、增加就业岗位情况、申请扶持金额等事项(申请报告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写《佛山市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请各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于9月9日起登录佛山市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经审核通过、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于9月15日前于扶持通平台打印纸质申请资料,封面统一标题为:2022年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方向(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三年内停止其申报上述所有专项资金的资格,附件:1.2022年佛山市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项目资金汇总表2.佛山市扶持内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佛山市商务局2022年9月1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余炯:8328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