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县总医院: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卫健委关于下达2022年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539号)文件精神,现结算下达你单位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卫生科研人才培养等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共计197.13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下达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以及卫生科研人才培养资金中的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拨付、分配、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县总医院要加强对成员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按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