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广东省2021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证书打印(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规定,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统一启用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http://www.gdkjps.net)查询电子证书编号,再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三)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的电子证书,与原纸质版《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二、材料清退(一)惠州市申报人员材料清退,(二)领取手续1.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领取,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证明,《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应由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2.未通过人员领取《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和《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由本人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材料领取,惠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办公室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