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全面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负责全区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落实提升实效,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月”活动,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认真落实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工作要点,切实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区建设”的活动主题,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组织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多种形式活动,促进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着力提升工程质量,着力提升工程质量,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