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现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兑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的通知》(黑工信规划联发〔2022〕29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省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自愿申报,现就申报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及同级财政局负责将省通知及时传达到所辖区域内相关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依据省通知及实施细则要求,指导所辖区域内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联合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二、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就本地申报项目入统情况与同级统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四、企业申报材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符合要求,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规划与投资处蔡永丰:84664196市财政局产业发展处宋庆虎:84853490附件1:关于兑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的通知.pdf附件1-1: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表.xls附件2报告模板.doc附件3真实性承诺.doc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哈尔滨市财政局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