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以下人员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审核通过,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根据《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鄂财金规〔2018〕5号)文件精神,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月10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所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来信请寄:十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创业指导科(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北路15号,电话:0719-8654537),序号姓名性别经营项目项目地址申请金额(万元)备注1赵涛男十堰同庆工贸有限公司茅箭区上海路金座3单元3303室202刘涛男十堰市留白空间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茅箭区五堰街道人民北路36-1-1803153张国梁男十堰风向传媒有限公司茅箭区上海路恒大城5号楼204金涛男十堰智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茅箭区人民中路93号万秀城1-1-2001605黄丽丽女茅箭区恒华商贸行茅箭区重庆路46号10栋401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