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工匠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3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享受工作津贴期间的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二、评估时间2022年10月,并于9月23日前报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具推荐意见,对同一用人单位有3名(含本位数)以下的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的评估对象及单位进行资料评估,2.现场评估:(1)对同一用人单位有3名(不含本位数)以上的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及专家认为有必要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评估,(2)现场评估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需做工作汇报,对评估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及其个人应对照评估结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五、其他事项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三)入选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四)其他需要终止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情形,六、联系方式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地址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市经办机构)0756-39510390756-3951316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经办服务部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经办机构)0756-2518856香洲区教育路24号一楼4号窗口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金湾区经办机构)0756-72635800756-7221079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3楼306、307室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经办机构)0756-27824580756-2782512斗门区井岸中兴南路477号二楼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经办机构)0756-3613005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1楼政务中心劳动窗口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鹤洲新区经办机构)0756-8687827珠海市保税区利是达大厦816室附件:1.2022年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年度评估名单2.2022年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用人单位年度评估申请表3.2022年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年度评估表4.2022年珠海工匠、珠海特级工匠年度评估自评报告(模板)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