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狮子洋通道项目用海进行变更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狮子洋通道项目用海变更项目位置:广州和东莞之间的小虎沥、沙仔沥、狮子洋和太平水道上拟用海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用海方式:跨海桥梁、透水构筑物用海、港池用海不变变更后,项目用海面积23.9535公顷,其中跨海桥梁变更为20.8584公顷,用海期限不变,透水构筑物变更为2.4256公顷,用海期限不变,港池用海面积0.6695公顷和用海期限不变,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