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奖励金发放期间的珠海首席技师及其所在企业(附件1),1.市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到被评估单位,现场听取珠海首席技师工作汇报,并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经办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推荐认定为珠海首席技师的,2.年度评估不达标且在3个月内整改仍不达标,或不配合年度评估工作的,3.珠海首席技师被撤销认定,4.有其他应当终止发放奖励金的情形,(二)珠海首席技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2.提供虚假材料被认定为珠海首席技师的,3.年度评估不达标且在3个月内整改仍不达标,或不配合年度评估工作的,5.有其他应当撤销珠海首席技师认定的情形,六、联系方式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地址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市经办机构)0756-39510390756-3951316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经办服务部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经办机构)0756-2518856香洲区教育路24号一楼4号窗口金湾区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金湾区经办机构)0756-72635800756-7221079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3楼306、307室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经办机构)0756-27824580756-2782512斗门区井岸中兴南路477号二楼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经办机构)0756-3613005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1楼政务中心劳动窗口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鹤洲新区经办机构)0756-8687827珠海市保税区利是达大厦816室附件:1.2022年珠海首席技师年度评估名单2.2022年珠海首席技师用人单位年度评估申请表3.2022年珠海首席技师年度评估表4.2022年珠海首席技师年度评估自评报告(模板)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