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推动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力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一)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并面向本企业职工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水平评价工作,面向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充分运用职业技能竞赛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二、大力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一)全面推进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二)积极推进企业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其他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劳动者提供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三)有序推进行业组织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四)稳慎推进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承担同一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社会培训机构总数,组织推动社会各类主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帮助企业、院校、行业组织、社会培训机构和广大劳动者了解和掌握政策,共同推进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工作和技术支持服务。